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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续十年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 时间:2021-12-08 17:37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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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全省宗教工作系统部署开展了以“学法用法”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地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幅、展板40余块,举办培训班、讲座等300余场次,培训人员逾17000人次。这是自2012年以来我省宗教工作系统连续十年开展“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基础。

  一、多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一强化普法宣传阵地。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试行)》,确定广州光孝寺、广东协和神学院、三元宫等3个单位为宗教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探索推动基层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新途径;打造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在机关活动室(图书室)摆放法治类书刊并及时更新。各地以持续推动“四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抓手,部分基础好、信众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积极设置宣传专栏、电子屏,做到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管理制度挂图上墙。二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省民族宗教委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利用委“一网一刊一号”平台,在委门户网站开设“2021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专栏,及时发布普法信息,推介各地、各宗教团体的经验做法。各地和各宗教团体也分别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宗教政策法规等学习内容。

  二、多层次组织专题培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为推动提高宗教行政执法水平,省民族宗教委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第七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通过线上直播、案例交流、问题答疑等方式进行学习交流,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委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员获得90分以上的好成绩。学习月期间,委普法宣讲团成员应邀赴各地宣讲约15场次,支持基层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各地、各宗教团体通过各类培训班、讲座、学习会、座谈会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部分培训对象下沉到镇街、村居。佛山、中山、梅州、清远市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和学习会均超过20场。

   三、多形式创新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吸引力和实效性。各地注重实效,创新方式,以新颖活泼的普法形式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广州市民族宗教局联合广东工业大学、番禺区民族宗教局和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组织开展专场普法活动,广东工业大学各校区同时举办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展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佛山、清远市开展“学法用法,与法同行”网络知识答题竞赛,分别吸引近2万人参加。东莞市民族宗教局通过阳光网、“东莞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网站等线上平台举办“宗教工作知识知多D”有奖竞答,共吸引1.5万多人参与答题互动。江门市与当地普法办联合开展“宗教普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参加人数达7万人,浏览量达11万人次。肇庆市创作《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漫画读本,通过漫画形式生动、幽默地将条例核心内容展现出来,图文并茂、直观形象。

  四、紧扣业务工作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高度重视学习月活动,将学习月活动和推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四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民族工作、依法行政等有机结合,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广州市加快《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融入立法过程。清远英德市将“学习月”活动纳入各镇街2021年度统战工作考核和2021年度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考评。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民族特色的普法活动,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深入了解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湛江市遂溪县在预算外特拨专项资金4万元用于“学习月”宣传活动。潮州市湘桥区佛协组织创作一批卡通“四进”宣传挂图在相关佛教活动场所张挂,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

  (供稿、编辑: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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